志愿服务是几乎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,它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,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,为推动人类发展、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 事业而提供服务的活动。这一概念既包括地方和国家范围内的志愿者行为,也包括跨越国境的双边的和国际的志愿者项目。志愿服务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福利的 提高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。它是各国和联合国进行人道主义援助计划、技术合作、改善人权、促进民主与和平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志愿服务突出地表现在非政府 组织、专业协会、工会和其他民间组织的活动中。许多社会运动,比如在消除文盲,免疫和环境保护等领域,都主要依靠志愿者的帮助。
志愿者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。这种崇高性集中体现在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所凝结的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精神。这种精神,是一种基于道德和良知的不图回 报的精神,一种自觉自愿奉献社会的精神。这种精神深刻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反映了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要求,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生动体现。从 2008年我们看到,每当国家需要的时候,这种精神便会熠熠生辉:抗震救灾,志愿者冲在第一线,将坚强和温暖带给灾区人民;北京奥运会,志愿者从最细致的 工作入手,在每个环节上精益求精,以真诚的微笑服务赢得了世界各国宾朋的高度赞誉。
首先,志愿服务精神是人类文明成果的传承。国际志愿服务的历史已近百年,它起源于最初的战争救护、重建家园、安置孤儿等与战争相关的救助活动。早在第一次 世界大战中,就有勇敢者本着人道主义精神,自愿奔赴战场救死扶伤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,更多的志愿者活跃在反法西斯战场和大后方,中国人民所熟悉的白求恩 大夫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。抗美援朝战争中,中国人民志愿军更是谱写了一曲志愿大军的壮歌。在和平时期,世界各地的志愿服务事业同样取得了长足的发展,涉及 环境保护、扶弱助残、赈济贫困、救灾抢险、社区建设、公益活动等越来越广泛的领域,志愿者身上所洋溢着的自我牺牲的品格、奉献敬业的境界、高度的社会责任 感以及对社会乃至人类进步的执着追求,深受敬仰和称颂。